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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林业执法 守护生态“绿”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开展林业执法专项行动,成功查处了2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起乱砍滥伐的典型案例,对相关当事人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以实际行动维护绿水青山,保护森林资源。

前2起案例中,钱场镇刘岭村周某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5亩(约327平方米),石龙镇丰谷街刘某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下,擅自在石龙镇黄塆村林地上建养鸡场,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6亩(约405平方米),京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但两起事件中的当事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现已移送京山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3起案例中,永兴街道屈场村汪某在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宋河镇四股泉村山林中砍伐马尾松96株(蓄积14.4054立方米)、阔叶树97株(蓄积4.088立方米),京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责令当事人限期补种滥伐林木株数三倍的树木并处以罚款,但当事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现已移送京山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为建设绿满京山贡献力量。(林丽 王雅洁)

(责任编辑:邱超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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