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民间河湖长”“志愿者管护员” 招 募 公 告
时间:2023-04-21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善河湖保护社会参与机制,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社会监督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使河湖管理与保护实现社会协同治理,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民间河长和志愿者。 一、“民间河湖长”“志愿者管护员”工作性质 1.“民间河湖长”可以由社会团体、环保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社会热心人士等愿意义务参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自然人,对河流管理进行查、评、议、宣等工作,对市河长办负责,独立行使监督权。 2.“志愿者管护员”是指由市河长办招募的,模范遵守护水、治水法律法规,热心河湖管理保护,发挥河湖管理保护宣传员、巡查员、监督员、示范员作用的民间志愿者。 3.“民间河湖长”和“志愿者管护员”属于志愿服务岗位,不存在劳务关系,不计报酬。 二、“民间河湖长”“志愿者管护员”工作职责 1.主要负责河道的河岸整洁(河岸无垃圾、无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河面整洁(河面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杂草),河流整洁(河中无障碍、无影响行洪的高杆植物等)的监督举报,负责相关治水项目的建议参考与落实监督,也可以反映相关涉水问题,并当好“五员”,即当好巡查员,对河道进行巡查、监督周边企业污染排放,发现河面漂浮物、河岸垃圾、河道违章及偷排偷倒等问题及时上报;当好宣传员,积极宣传“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理念,向周边群众介绍党委政府治水决心以及所实施的相关措施与项目,劝导全社会参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当好参谋员,发挥熟悉环境与民情的优势,在政府相关措施、项目实施前提出符合当地群众意愿的合理化建议;当好联络员,及时向市(县)和责任河长反馈周边群众对于治水的意见和建议,搭建起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当好示范员,带头遵守治水护水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作出表率,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家出资参与河道治理工作。 2.开展巡河检查工作:水体有无大量漂浮物、河道周边排污、 河道周边商铺及地摊摆放; 3.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如违法钓鱼、乱丢垃圾等; 4.对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反馈; 5.以各种形式宣传河湖保护,绿色环保有关活动; 6.总结巡河工作,提出建议等。 三、招募要求 1.此次招募人数35名,其中“民间河湖长”20名、“志愿者管护员”15人。 2.招募对象为长期在本市居住的公民。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及文化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年龄18-65周岁的自然人;居住或工作在有关河流附近,具备河湖巡查的身体条件,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拍、发照片,具备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志愿服务精神,能积极履行“民间河湖长”“志愿者管护员”责任,能长期坚持河湖管护监督工作;环保、志愿者、户外活动等合法组织和个人,在相关部门备案,运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熟悉水环境水生态保护专业知识的院校专业教师,社会热心人士优先考虑。 3.家庭有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及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人员不宜担任“民间河湖长”“志愿者管护员”。 四、聘任方式 有意者自愿报名,通过评审后,由京山市河长办颁发“民间河湖长”或“志愿者管护员”聘书,聘用期为2年。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30日 有意者,可填写《民间河湖长申报表》《志愿者管护员申报表》报名。 联 系 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6118605 邮箱:530385220@qq.com
附件:1. 京山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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