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网站公告 >

京山市宋河镇林业局等4个乡镇林业管理站(局)注销公告

根据《中共荆门市委办公室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京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荆办发〔2024〕5号)和《市委编委关于组建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的通知》(京编文〔2024〕24号)精神,经市委编委2024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将12个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林业管理站(局)整合,在各镇设立京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地名)自然资源所。原京山市宋河镇林业局、原京山市永兴林业管理站曹武分站、原京山市宋河林业管理站坪坝分站、原京山市三阳林业管理站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京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6月18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京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邱超杰 )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京山市电视台、今日京山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