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人民政府公告
时间:2024-08-24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荆门市人民防空警报及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10:00在京山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警报试鸣信号: 1.预先警报:(10:00-10:03)三长声,鸣36秒,停 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10:06-10:09)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反复15 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10:12-10:15)一长声,连续鸣3分钟。 请广大市民在警报鸣放时保持平稳心态,认真识别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安心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确保警报试鸣期间社会稳定,秩序正常。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陈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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