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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恒昌汇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业务的提示

近期,我办陆续接到群众关于北京恒昌汇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业务的咨询。

  经查,该公司为一般市场主体,未取得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不具备吸收公众资金、发放贷款、销售私募基金、销售保险等金融业务的资质。如有参与投资的市民,建议尽快退出。

  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参与非法集资所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为维护社会公众财产安全,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我办郑重提示:请注意辨识所投资对象是否具备相关金融资质、是否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切勿被高额利息和目前的到期准时足额兑付表象所蒙蔽,警惕投资咨询机构以虚假投资项目或虚构借款人等方式吸收资金设立“资金池”。投资理财收益率超过6%要警惕,超过8%很危险,超过10%就要做好损失全部本金的准备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高息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处非办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10、0724-7236380。

       

 

京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127

(责任编辑:邱超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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