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京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4-12-31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2024年12月31日京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京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李平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服务大局,能动履职,始终坚持为民司法,实干担当,始终坚持创新机制,提质增效,始终坚持锤炼队伍,接受监督,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强化审判执行,进一步强化基层共治,进一步强化营商法治环境,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为加快建设“一城市三基地”,全力打造两个“先行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京山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陈诗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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