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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2021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获得全省“综合评价好”等次

  4月29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报,京山市在2021年度全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中获得“综合评价好”等次。我市已连续五年在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中被评价为“好”等次。

  2021年,京山市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落实”,着力织密织牢巩固脱贫成果的保障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年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13800人(次)1130万元;继续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一票制”结算和“985”健康帮扶政策,脱贫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对鉴定为C、D级危房唯一住房的低收入户进行改造加固,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万元;投入各级衔接资金19886万元,实施项目325个,发放产业奖补资金797.18万元;组织脱贫人口外出务工15487人,发放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1796人73.8万元;对没有消除风险的17户58人监测对象开展了针对性帮扶。

  2022年,京山市将持续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个重要任务,严格落实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突出就业帮扶、产业帮扶“两个重点”,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确保我市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彭姝铭)


(责任编辑:王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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