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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丨服务企业群众, “十必须十不准”请记牢!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大力弘扬服务企业群众“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做到“十必须十不准”,把营商环境打造成湖北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金字招牌。
 
  “十必须十不准”具体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欢迎通过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栏、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12345热线电话举报。
 
(责任编辑: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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