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坪坝镇小学从有关部门获悉,经过申报考核、公示确定,该校被评为荆门市2014--2015年度“文明单位。
近年来,该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到远期规划明确,近期计划齐全,措施具体。学校制订了升降国旗制度、国旗下讲话制度、校、班、队会制度、重大纪念日教育制度、教师教育教学常规、班级管理制度以及评选优秀教师、三好生表彰制度等。同时在校内开展评选文明教职工、文明家庭等活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综合实践活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净化、美化、绿化校园。能充分利用板报、橱窗、校园广播和各种集体活动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形成了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由于学校狠抓文明建设,学生都养成的行为习惯,自尊、自立、自强,关心他人,富有爱心。教职工有事业心、责任感,言行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积极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研究创新,师德建设好,师风表现好,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称赞。学校先后被评为荆门市“花园式学校”、“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安全文明校园” ,四蝉联县“十佳学校”。(丁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