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主页 > 部门动态 >
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让社会更“协调”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沈可云   发布时间:2022-09-18    【字体: 】      

近年来,市司法局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化解了多次执法争议等问题纠纷,受到了部门、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2020年11月,荆门市生态环境局京山分局因餐饮服务油烟污染管理职责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发生执法争议,向市司法局提出争议协调。信访局将该信访件分流到市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局认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应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管,两部门为此产生了争议。市司法局了解情况后依法受理,于2020年11月19日召开了协调会议,厘清了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城市管理部门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监管职。

2022年7月,江西康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新市街道新市街道金樽府小区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区游泳池)进行经营活动,遭到业主频繁信访投诉。收到此问题反映后,首先由市房产服务中心认定该物业公司行为违规,并作出行政处罚发出了通报,该公司不服进行投诉。随后,市司法局收到上级交办的投诉件,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认定市房产服务中心不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该处罚决定无效。最终,市司法局依职权启动涉物业管理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函询、走访有关单位后,以市政府的名义做出了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决定书,明确了三个单位的职权,及时解决了行政争议,化解了这场社会矛盾。   

“我们依据《湖北省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规定,把行政监督管理的相关职能进行梳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把各单位职能整理划定清晰。在明确各自职责后,我们要求各单位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且对于职权,他们认为不清楚的,可以互相进行协调沟通。这样让老百姓以后投诉、举报都有相应的部门来受理,来跟踪处理。”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股长任新平说到。(全媒体记者 沈可云)

编辑: 付含露【打印】 【关闭窗口】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京山市电视台、今日京山官方微信

wx2


   热点资讯
 

       中国·京山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今日京山新闻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今日京山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在稿件开头注明“据今日京山新闻网消息:(记者:XXX)”,所有转载的图片还需注明“记者:XXX 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含有少量的转载稿,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友情链接: 人民网    央视网    央广网    中国新闻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光明网    国际在线    中国日报中文网    新华湖北   
地方频道: 荆楚网    荆门新闻网    钟祥新闻网    天门网    随州新闻网    荆州新闻网    孝感网    三峡新闻网    鄂州新闻网    黄冈新闻网   
                    
中共京山市委、京山市人民政府主办,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瑞安科技
本站所刊登的今日京山新闻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京山市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新闻线索\短视频征集,请发送至3768727009@qq.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24-6210002 举报邮箱:jssrmtzxxmt@163.com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第3417026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2120200047
鄂新网备:1009-0009 | 公安备案编号:42082102000001 鄂ICP备160001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