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京山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组织稽查专班深入全市各乡镇,对辖区内26家医保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了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全市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检查分为“一看两查”。看经营资质,看药店是否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凭证,驻店药师是否在岗;查台账资料,查阅药店是否建立完整、规范的慢性病购药台账,购买慢性病药品是否进行实名制登记,是否按规定核验并留存购药人员的处方凭证;查系统数据,调取药店的慢性病药品进、销、存数据,与上传医保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比对,查看药品名称、数量、价格是否一致。
检查发现,部分定点药店存在驻店药师不在岗,慢性病购药未实名登记,销售处方药未留存患者处方凭证,超范围向慢性病参保人员销售药品并按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进行医保报销等问题,违反了《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相关条例,并对涉事药店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京山市医保局将依据《协议》中的相关条例对定点药店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要求药店立即整改,督促慢性病定点药店严格执行服务协议,确保基金安全,专款专用,为广大慢性病参保群众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医保服务。(赵欣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