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反复查证,赵某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系其道听途说……鉴于实名举报人为普通村民,且系初犯,决定由市公安局宋河派出所对赵某某进行传唤,并给予批评教育。”7月,宋河镇纪委经分析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决定向诬告者开展一次“亮剑”行动。
2022年3月,京山市纪委监委收到反映宋河镇某村支部书记在武汉市及京山市买房,财产来源不明等问题的信访举报后,立即协调宋河镇纪委开展调查,确认系宋河镇某村赵某某因2000年与村委会的历史遗留纠纷心生不满,便将道听途说了解的情况向市纪委进行了实名举报。7月14日,该镇纪委联合派出所对赵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让赵某某现场出具不再诬告他人的保证书,收到良好的震慑效果。
在向诬告者“亮剑”的同时,该镇纪委还同步开展“正名”工作。5月28日,宋河镇纪委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关于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证明工作的要求,向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所在村党支部发函,由村党支部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予以通报,为干部撑腰鼓劲。
“当知道被举报后,我心情十分沉重,工作一辈子还被他人举报,心里很不是滋味。想不到我都退休了组织还为我澄清正名还我清白,今后我将继续发挥余热,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澄清正名后,宋河镇某村离任支部书记难掩内心激动。
这样的澄清正名已成为常态。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大力推动失实举报澄清正名,同时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