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孙桥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当日受理、当日调解、当日履行,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人民调解的便捷高效。
前不久,该镇村民赵某与袁某各自驾车时发生碰撞,造成袁某腿部受伤,随即被送入医院住院治疗9天。交警部门认定,赵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袁某承担次要责任。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一同向司法所申请调解。
接到申请后,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仔细核对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等材料,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赵某已年逾八旬,家庭经济拮据;袁某伤情相对较轻,治疗已经终结且不构成伤残。立足实际,调解员详细讲解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规定,又从邻里乡情角度耐心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细致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袁某主动放弃部分赔偿请求,仅要求赵某承担七成医疗费。协议签订后,赵某当场付清全部赔偿款,双方约定此事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
近年来,孙桥司法所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下一步,该所将持续提升调解服务质效,用心用情化解群众身边的烦心事,全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许晨 李婕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