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法人员在巡查富水大道网球学校路口时,发现转运渣土施工车辆上路未覆盖严实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5条及《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
执法人员立即制止该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了解到当事人是首次违法,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并予以首违不罚处理。同时告知该行为对城市环境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轻微违法告知承诺书。
据悉,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秉持包容审慎的理念,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温泉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积极推动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未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行为督促主动整改,不予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温泉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处理案件“首违不罚”15起,“轻微速罚”1起。在执法的基础上,引导和教育行为人依法依规维护市容秩序,在严明法律政策的同时,让城市管理走进民心、温暖民心,更有“温度”。(常语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