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各镇(街道、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全市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7家药店被责令停业整顿。
3月29日,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孙桥镇两家药店存在未严格使用“疫情哨点监测子系统”登记上报购买“四大类”药品相关信息,场所消杀和员工测温记录不全,对疫情防控特情处置方法步骤不熟悉等问题,孙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两家药店作出停业整顿7天的处理。4月6日,两家药店按市场监管所要求整改后重新营业。
今年以来,市场监管局通过在药店公示驻店监管人员、防控工作流程、承诺书等措施,及时向药店工作人员传达最新防疫政策及工作要求,要求药店发挥“哨点”作用,及时准确上报购买“四大类”药品及新冠病毒抗原监测试剂的相关信息,落实进店顾客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采取督查暗访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药店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依法严格监管、惩戒、处罚。
截至4月7日,市场监管局共上报购买“四大类”药品信息41852条次,督促整改问题40余个。(徐紫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