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细则》和中央政法委第八次新时代政法工作创新交流会精神,5月24日至30日,市纪委监委和市委政法委联合组成专项督察组先后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政法系统单位开展政治督查工作。
此次政治督察主要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针对政治建设、责任落实、依法履职、队伍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工作情况开展督察。
督察过程中,各部门对照督察工作重点逐一开展自查,督察组对照各单位填写的《京山市政法系统政治督察自查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台账资料,并与各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和部分中层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深入科、所、庭、队等一线执法司法岗位、服务窗口等开展纪律作风情况督查巡查。通过此次督察,全面掌握了各单位政治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履职尽责等情况,对督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并提出相关建议,要求政法各单位全面加强整改落实。
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及政法系统各单位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此次政治督查为契机,对照督查反馈问题迅速查漏补缺,及时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各项任务在京山落实落地,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实处,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张柱国 谢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