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仲裁院到京兰水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近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带队前往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
据悉,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人资部负责人来我院反映,其所在公司90多名职工因补缴社保需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由于涉及人数众多,企业员工前来仲裁庭处理有诸多不便,且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
为方便当事人仲裁院决定开展仲裁办案“关口前移”,实行“流动仲裁庭”办案,由市仲裁院负责人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前往京兰水泥,当场开展信息核对、工资原始凭证核查,于现场组织职工在庭审记录上签字并签收相关仲裁文书,并在一周内办结,得到企业、职工的点赞好评,此次下基层办理劳动争议案件圆满结案。
“市仲裁院结合劳动争议仲裁员服务企业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送政策入企业,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助力企业恢复生产,切实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质效。”一名工作人员说道。(王雪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