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洪湖市人周某带着怨气,急冲冲地来到民商事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李炜接待了他。
周某称在曹武镇某养猪场做技术工,月工资8000元,已经工作了一段时间,发工资也算正常。但当天上午接到家人电话,说妻子突发疾病,正由家人护送赶往武汉,很可能要住院治疗,便向老板提出辞职,并要求结清工资,但老板对突然辞职很是不满,不同意结清工资,他只好无奈离开。
调解员了解事情经过后,对周某说:“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虽讲究便民、高效、快捷,但是仍需满足最基本的条件,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对方身份信息和调解申请书等。”周某听后沉默了。
但调解员李炜想,若周某此番离去,养猪场老板所欠工资将再难结清,他爱人病危,这不是雪上加霜吗?于是李炜迅速与养猪场老板联系,表明身份,讲清事情经过,反复做老板的思想工作。老板说:“周某作为技术人员突然提出辞职,违反了我们签订合同的相关约定,但考虑到他辞职事出有因,我同意支付他5000元。”对此,周某也表示接受。
最后,按调解程序,调解员让周某出具了一张工资收条,由周某发往猪场老板,并注明微信转帐后生效。猪场老板随即将5000元钱用微信转账给周某,调解员李炜仅用十分钟时间,便解决了一起劳务纠纷。
人民调解无小事,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坚持用真心、热心、善心化解各类纠纷,避免矛盾升级,用实际行动把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李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