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建立“不动产登记+公证”共享协作机制,实现涉公证不动产登记“就近办、一窗办、全网办”,从而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据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公证处依托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实现各自信息系统平台之间业务协同对接。当事人因继承、委托等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以在公证处申请公证的同时,同步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通过设立在公证处的不动产登记受理端口提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
通过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进驻公证处,采取预约服务制,委派专人指导当事人不动产登记事务,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继承、委托等公证事项时一并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在同一窗口一次性提交公证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缴纳相关费用。
公证处审核验证,按照公证程序出具公证文书,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公证文书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并将制作好的不动产权证委托公证处发放,当事人在公证处窗口领取或由公证处邮寄送达,真正实现“一窗进、一窗出”一站式服务。
(张 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