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的减免政策,缓解了店里的资金周转困难,让我们坚定信念,克服困难,最终走出疫情困境……”5月15日,新市街道金凌宾馆老板吴文俊收到了该市财政局通过退库形式返还他的2023年减免租金后,专门致电表示感谢。
自2020年以来,我市连续4年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下称小微企业)实施减免政策,全市累计减免租金904.3万元,享受减免的商家达到930户次。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全省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房租减免、缓缴政策,决定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小微企业实行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助力小微企业在经济复苏基础上进一步“强筋壮骨”,健康发展。
截至5月15日,我市共对承租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小微企业减免租金18.66万元,受益商家123户。(曾凡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