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京山市高素质农民培训班举行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建设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旨在深入宣传贯彻《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全面提升区域内种植、养殖主体以及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与主体责任落实能力。
培训紧紧围绕条例的核心精神与规定,以“全程监管、源头治理”为根本遵循,对法规条款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解读。授课专家重点剖析了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的科学规范使用、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等关键环节的法律要求,并结合农业生产中的典型实例,清晰阐释了生产经营者所承担的主体责任,强调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针对学员在实际操作中普遍关心的具体问题,如农药等农业投入品采购台账的规范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的有效预防与控制等,培训提供了具体细致的指导。通过将法律条文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帮助学员将抽象的法治要求转化为清晰可循、易于操作的具体生产规范与管理规程,增强了培训的实用性与指导性。
此次专题培训不仅增强了广大农业生产与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也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学员们纷纷表示,培训内容紧贴实际、针对性强,对日后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吴登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