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实施新标准
时间:2023-03-06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根据湖北省、荆门市文件精神,从2023年3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位提升到400元-8000元的标准,每100元为一个档位,共77个档位,全方位满足城乡居民想缴费高档次、领取待遇高的要求。 此次调整缴费标准,其对应的政府缴费补贴也相应提高,即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700元,补贴81元;缴费800-900元,补贴138元;缴费1000元-1400元,补贴180元;缴费1500-1900元,补贴285元;缴费2000元-8000元,补贴402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包容性强,覆盖面广,参保对象不受年龄限制,只要没有领取待遇,都可以补缴或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整优化个人缴费档次后,参保居民可根据个人实际需要,自主选择缴纳不同档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逐步提高个人养老待遇水平。(刘艳琳 秦瑶) (责任编辑:王静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