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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在路上】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大讨论 活动心得体会

  京山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书记  局长    李俊

  9月13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努力打造“全省最优、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目标。为开创优化营商环境新局面新要求,现结合实际工作,探讨一下个人心得体会。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化营商环境是为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树立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品牌;为了掀起作风建设风暴,掀起刀刃向内行政效能建设革命,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吸引力;为了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党员干部而言,必须把优化营商环境当作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良好契机,借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帮助我们查找并解决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一个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廉洁的干部集体。化营商环境不是流于表面,写在纸上的一个对策,而是切切实实能够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的政策。所以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沟通信息,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市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打造有温度的城市,打造有温度的社区。

  第二,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强化水利建设招投标监管过程管理,实现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采购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为。一是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管理制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二级单位负责人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规范公平竞争程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其招标备案手续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审查备案,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公开招标活动。对必须招标的项目实行严格把关,严禁应招未招、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假借资质、非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监督资金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规范化管理,成立政府采购监管领导组,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根据资金额度采取相应的政府采购方式,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力度,拓展对外宣传,是打造“全省最优、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目标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我局积极响应,结合局内事项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政策进行宣传报道,让企业群众更清楚当前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特殊纪念日,到广场设立固定宣传台,布置宣传展牌、张拉宣传横幅,让过往群众前来了解节水用水知识,科普《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增强市民节水、惜水、护水意识,提高居民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了解,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四,持续优化服务,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合理划分事权,明确责任分工,提升工作标准,实行政务公开,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为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做到简政为民,从体制上解决办事环节多、效率低的问题,我局积极响应号召,将局内涉及33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加强“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工作,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和诚实守信的服务环境,群众可通过政务服务网查询办理相关业务,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路甚至不跑路,创造一个让群众和企业满意的生活环境和经营环境。同时,要完善投诉件转办交办制度,敦促各部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未按投诉件转办、交办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责成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人及当事人的责任;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法纪责任。以此真正为企业及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使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经济保持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营商环境好,才能吸引企业,留住企业。我们前段时间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整体的营商环境和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的空间,我认为主要原因就是我们解放思想不到位,思维固化、思想观念转变慢,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义认识不够深刻,担当改革重任的自觉性有待提高。对标对表先进地区,推动改革的紧迫性还存在一定差距。“头雁”效应不强,境界标准不高,改革创新意识不强,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思维不够新。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我们进一步开拓思维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企业,实实在在、真真正正为企业,为投资者排忧解难,遮风挡雨,保驾护航。

  为进一步改革创新体制机制,重点打造清廉高效的水利政务环境、规范有序的水利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水利法治环境,打造“全省最优、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大力提高办事效率,创优服务质量,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查摆和整顿思想认识、思维观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对标对表先进地区做法找差距,深入发掘勇气不足、精神不振方面的顽瘴痼疾,切实更新思想观念,以壮士断腕的胆气和引领争先的豪气推进改革创新。

  二要进一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力度,积极参与配合跨部门联合检查行动,打击违规采砂、违规取水等违法行为。

  三要持续推动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深入落实业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机制,压缩审批事项,减少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升服务效能。

  四要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落实转办、协办、督办机制,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提升招投标违法案件查办质效。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优化营商环境我们永远在路上,始终保持着对党的忠诚心,保持对人民的感恩心,保持对事业的进取心,保持对法纪的敬畏心,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坚守着“红心、初心、公心、法心”。充分发挥“店小二”精神,努力打造一个让人民满意,让企业满意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王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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