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工商局对辖区成品油销售质量进行了整治,共抽检加油站35家,成品油72批次,合格62批次,合格率86%。对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9家加油站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处罚3家,罚款金额10余万元。
2017年11月27日,《湖北日报》第9版刊登题为《“问题加油站”惊现京山107省道:零号柴油硫含量超标最高达38.1倍》的报道,反映京山县S107省道雁门口镇至钱场镇段4座加油站销售零号柴油质量不合格(硫含量严重超标)问题,省、市工商局也对京山县工商局下达了督办函。
县工商局当日下午即对涉嫌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4家加油站进行查封,并于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8日,对全县35个加油站进行成品油质量抽检,共抽取72个批次成品油样品(其中柴油38批次,汽油34批次),经黄冈大别山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合格62批次(汽油37个批次,柴油25个批次),合格率86%。对销售不合格成品油9家加油站进行立案查处。
工商部门现阶段对成品油质量的监管,主要以抽检为主。为进一步规范辖区成品油质量,从源头上控制不合格成品油进入京山,目前县工商局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对县内所有成品油经营主体数量、经营状等情况进行摸底,从成品油供油签订、进货渠道、台帐及销售情况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辖区内成品油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