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近日全省通报表扬荆门市京山县政府,并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因为京山县获得了“国家生态县”称号,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也是湖北省首个国家级生态县。
京山县素有“鄂中绿宝石、武汉后花园”美誉,山环水抱、城林交融,森林覆盖率达45.13%。2009年以来,京山县将创建国家生态县作为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举全县之力,克难攻坚,累计投入资金100亿元,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生态建设,实现了县域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国家生态县建设中的5项基本条件和22类27项建设指标全部达标。
近5年来,京山县突出规划引领,坚持全域规划,科学布局国土空间,划定生态红线和环境功能区;突出绿色发展,推进生态工业发展,大力推广20多种农业生态种养模式,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着力打造山水园林县城、生态宜居城镇和生态文明新村。同时,突出项目支撑,狠抓污水治理、垃圾处理和清洁能源等3类环保工程。对华尔靓科技、金茂科技、京申林特等企业实施了“退二进三”或彻底关闭搬迁,责令未配套水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限期整改,关闭小水泥、小砖窑、小石灰、小冶炼、小锅炉企业32家;大力实施工程减排,落实煤改气(电)、秸秆焚烧污染控制等工程;大力实施监管减排,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村、镇、社区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突出制度保障,提高民众生态文明意识。
“为激励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京山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100万元。”湖北省政府通报指出,希望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京山县为榜样,为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京山县县委书记周志红表示,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为京山的新目标,今后5年,京山县将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由“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迈向“生态均衡、城乡一体”发展新阶段。
——《中国环境报》2017年4月28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