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我局根据《2018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京食药监文﹝2018﹞1号)】,实施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96批次,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芽卫生标准》(GB22556-2008),检验结果见下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现将上述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