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经济开发区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切实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
开发区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文件,明确了管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及时汇报“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落实情况。通过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学习宣传,让大家充分认识到了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
开发区根据“三重一大”议事范畴、程序要求、责任追究,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方案规定,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该文件还明确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内的问题进行集体决策时,区纪委应当全程参加,并参与讨论,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决策过程有人监督,保障决策机制的正确施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