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考核和资金确认工作,确保集采激励政策落实落地。
据了解,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是依托集采节约的医保资金,按既定比例对积极落实集采政策的医疗机构予以资金奖励的激励机制,能够有效激活医疗机构改革主动性,规范药品采购、使用全流程,最终让利于民、惠及民生。
此次工作推进过程中,市医保局重点围绕国家第四批至第九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执行、医疗费用合理管控、价格改革落地等核心内容展开,通过医疗机构自主自评、大数据归集比对、实地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逐一核验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明细、销售记录、回款凭证、业务支出台账等各类资料。同时,精准测算集采完成率、非中选药品采购率、线下采购率、30天回款率等关键考核指标,全方位、立体化掌握各医疗机构集采工作实际开展成效,确保考核结果真实、精准、公正。
截至目前,已对辖区内7家有考核资格、自愿参与并考核合格的医疗机构,顺利兑现结余留用奖励资金共计20.51万元,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医疗机构提质增效的发展动力。(张柳)








